漏电保护器的运用场所
发布时间: 2022-05-31 11:22:45 点击: 115
1、有必要装漏电保护器的设备和场所:
(1)归于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I类电气产品,即产品的防电击维护不只依托设备的根本绝缘,而且还包括一个附加的安全防备办法,如产品外壳接地);
(2)设备在湿润、强腐蚀性等恶劣场所的电气设备;
(3)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
(4)暂设暂时用电的电器设备;
(5)宾馆、饭店及招待所的客房内插座回路;
(6)机关、学校、企业、住所等建筑物内的插座回路;
(7)游泳池、喷水池、浴室的水中照明设备;
(8)设备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
(9)医院中直接触摸人体的电气医用设备;
(10)其它需求设备漏电保护器的场所。
2、警报式漏电保护器的运用:
对一旦发生漏电堵截电源时,会造成事端或严峻经济损失的电气设备或场所,应设备警报式漏电保护器,如:
(1)公共场所的通道照明、应急照明;
(2)消防用电梯及保证公共场所安全的设备;
(3)用于消防设备的电源,如火灾警报设备、消防水泵、消防通道照明等;
(4)用于防盗警报的电源;
(5)其它不允许停电的特别设备和场所。
3、除应恪守常规的电气设备设备规程外,还应留神以下几点:
1.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应符合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标有电源侧和负荷侧的漏电保护器不得接反。假设接反,会导致电子式漏电保护器的脱扣线圈无法随电源堵截而断电,致使长时刻通电而焚毁。
3.设备漏电保护器不得撤消或扔掉原有的安全防护办法,漏电保护器只能作为电气安全防护体系中的附加维护办法。
4.设备漏电保护器时,有必要严峻区别中性线和维护线。运用三极四线式和四极四线式漏电保护器时,中性线应接入漏电保护器。通过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不得作为维护线。
5.作业零线不得在漏电保护器负荷侧重复接地,不然漏电保护器不能正常作业。
6.选用漏电保护器的支路,其作业零线只能作为本回路的零线,阻止与其他回路作业零线相连,其他线路或设备也不能借用已选用漏电保护器后的线路或设备的作业零线。
7.设备完成后,要依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范(GB50303-2002)3.1.6条款,即“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器应做模仿动作试验”的要求,对竣工的漏电保护器进行试验,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可靠性。试验时可操作试验按钮三次,带负荷分合三次,承认动作正确无误,方可正式投入运用。